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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市區免稅商店預售中心可展售外國法償紀念金幣
公發布日: 民國 82 年 07 月 13 日
發文字號: 台融局(一)第821021677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關務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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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金進口及買賣管理辦法」業經行政院於81年7月30日廢止,黃金及其製品均已視同一般商品,故市區免稅商店及機場免稅商店設在市區內之預售中心應可展售外國法償紀念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