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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附加價值率計算公式中直接間接進口原料及零件價格之計算
公發布日: 民國 97 年 08 月 18 日
發文字號: 台財關字第09700365530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關務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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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口貨物原產地認定標準」第7條第2項規定之附加價值率計算公式,其中直、間接進口原料及零件價格,係指產製或加工相關貨物所使用之直接或間接進口原料及零件,於進口時之CIF價格,並不將「加工耗損率」列入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