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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疑似大陸大蒜除經雜糧蔬菜特作協助鑑定小組鑑定為大陸大蒜者外均得押款放行
公發布日:
民國 96 年 10 月 31 日
發文字號:
台財關字第09605505420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關務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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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查獲進口疑似大陸大蒜,除經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雜糧蔬菜特作協助鑑定小組」鑑定為與大陸大蒜特性相符之大蒜外,均得押款放行,押款額度為3倍貨價加配額外關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