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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以郵件寄送外匯出境並無限制規定
公發布日:
民國 82 年 11 月 26 日
發文字號:
台融局(五)第821091942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關務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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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主旨:承詢外匯得否以郵件寄送出境乙案。說明:二、查攜帶外幣出入國境限制辦法(編者註:業經財政部
84/02/28
台財融第
84706550
號函明令廢止)對以郵件寄送外幣出境,並無限制規定,至另為加強便民,以國際保價信函寄送外幣出境,本局同意委由郵局人員辦理查核。三、本部主管法令對以郵件寄送外國票據及有價證券出境,尚無限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