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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財政部公告100年度14種農產品實施特別防衛措施之基準價格及基準數量
公發布日: 民國 99 年 12 月 27 日
發文字號: 台財關字第09900551310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關務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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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
關稅法第72條第3項規定及行政院99年12月21日院臺財字第09990071290號函。
公告100年度花生、紅豆及食米等14種農產品實施特別防衛措施之基準數量及基準價格(詳如附表),實施期間自10011日起至同年1231日止,為期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