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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檢舉人死亡其獎金之處理規定
公發布日:
民國 57 年 06 月 14 日
發文字號:
財稅四字第60937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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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查檢舉違章漏稅案件之密告人死亡,其應得獎金,應如何處理,曾經本廳呈奉財政部46台財稅發第09號令核示:「查違章漏稅舉發獎金,如因舉發人死亡,其應得獎金,應通知其繼承人,提示繼承身分證明,逕向該管稽徵機關洽領」。本案據呈稱舉發人業已死亡,且無直系親屬在台,惟本案舉發人獎金,仍應依法公告限期招領,逾期如無繼承人認領,再行悉數解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