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8 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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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退還溢繳稅款所加計之利息應依法扣繳
公發布日:
民國 0 年 00 月 00 日
發文字號:
54台財稅發第10156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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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檢索
退還溢繳稅款所加計之利息與存款利息無異,係屬所得,應按所得稅法第
88
條規定扣繳稅款及依同法第
92
條開具扣繳憑單核計綜合所得。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