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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退還溢繳稅款所加計之利息應依法扣繳
公發布日: 民國 0 年 00 月 00 日
發文字號: 54台財稅發第10156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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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還溢繳稅款所加計之利息與存款利息無異,係屬所得,應按所得稅法第88條規定扣繳稅款及依同法第92條開具扣繳憑單核計綜合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