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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營利事業按實報銷通勤員工使用之車票費用免併薪資扣繳
公發布日: 民國 0 年 00 月 00 日
發文字號: 54台財稅發第0190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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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因未備交通工具購買車票交由通勤員工搭乘交通工具之用,此種情形係因執行工作必須支付按實報銷之費用,免予合併薪資所得扣繳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