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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公務員服裝費為實物配給免稅
公發布日: 民國 0 年 00 月 00 日
發文字號: 45台財稅發第2957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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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教軍警及勞工所領政府發給之服裝費,屬所得稅法規定之實物配給或其代金,准予免納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