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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合作社檢驗成績表載有扣回款項者應貼花
公發布日: 民國 0 年 00 月 00 日
發文字號: 48台財稅發第2632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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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市青果運銷合作社所用之檢驗成績表其上載有付給額及扣回款項,由合作社交付果農收執,自係合作社扣回款項之憑證,應於開始使用時,由該社依照印花稅法之規定,貼用印花稅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