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稽徵機關按退稅方式退還保證金無貼花問題
公發布日: 民國 0 年 00 月 00 日
發文字號: 41台財稅發第2804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法規功能按鈕區
  徵收機關退還保證金,可比照退稅手續辦理,無庸再令原繳款人另具收據,自不發生貼用印花稅票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