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榮工處典用房屋供營業用者應課徵契稅
公發布日: 民國 59 年 05 月 04 日
發文字號: 59台財稅第23382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法規功能按鈕區
  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榮民工程管理處典用之房屋,如係供營業用者,應依法課徵契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