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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榮工處典用房屋供營業用者應課徵契稅
公發布日:
民國 59 年 05 月 04 日
發文字號:
59台財稅第23382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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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榮民工程管理處典用之房屋,如係供營業用者,應依法課徵契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