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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稅捐處代管執行土地無收益者地價稅緩繳
公發布日: 民國 0 年 00 月 00 日
發文字號: 47台財稅發第05401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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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欠繳地價稅被法院查封交由稅捐稽徵處代管之土地,既屬無人承購又無人承租,致無任何收益,其在代管期間應繳之地價稅,准暫緩繳納;俟法院將該項土地處分時,再按其欠繳及緩繳各項稅額併予扣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