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
網站導覽
使用手冊
回首頁
English
請輸入關鍵字
整合查詢
最新訊息
法規體系
法規檢索
草案預告
相關網站
網站導覽
使用手冊
回首頁
English
請輸入關鍵字
整合查詢
:::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友善列印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研究發展費用准予核實認列並適用投資抵減
公發布日:
民國 78 年 04 月 03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780639083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法規功能按鈕區
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生產事業已與其他事業簽訂技術合作合約,如確實另有自行從事相關項目之研究發展工作,其研究發展費用應准核實認列,並適用「生產事業研究發展費用適用投資抵減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