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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獎投18條所稱辦理建廠之適用範圍
公發布日: 民國 74 年 01 月 14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10441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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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勵投資條例第18條規定所稱「辦理建廠」一語,應包括原始投資建廠及增資擴建廠房,均有其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