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5.02.07 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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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以盈餘轉增資發行股票償還融券時轉讓價格之認定
公發布日:
民國 75 年 09 月 16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7526288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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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檢索
融券人以符合獎勵投資條例第13條規定之盈餘轉增資新發行記名股票償還融券,受託證券經紀商應按償還前一日該融券股票收盤價格作為轉讓價格,依同條例施行細則第21條末項規定辦理申報。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