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5.02.04 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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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緩課股票所得實現日期之認定
公發布日:
民國 68 年 05 月 07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32927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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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檢索
股東取得符合獎勵投資條例第12條規定之股票,依同條但書之規定,此類股票於轉讓、贈與或作為遺產分配時,應以全部轉讓價格,或贈與遺產分配時價課徵原股東之所得稅。該項所得(股票股利)之納稅主體係原取得該項股票之股東(出讓人、贈與人及被繼承人),則其所得之發生年度,自應以轉讓日、贈與日及繼承事實發生之日為所得之所屬年度。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