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4.07.18 18:04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友善列印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倉庫業以未分配盈餘擴建倉庫可適用股票緩課所得獎勵
公發布日:
民國 64 年 06 月 21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34468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法規功能按鈕區
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符合獎勵投資條例第3條第1項第9款規定之倉庫業,以其未分配盈餘擴建倉庫,核屬獎勵投資條例第12條所稱擴充供該事業提供勞務之設備,其股東因公司增資擴充上項設備而取得之新發行記名股票,應可適用同條規定之獎勵。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