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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倉庫業以未分配盈餘擴建倉庫可適用股票緩課所得獎勵
公發布日: 民國 64 年 06 月 21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34468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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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獎勵投資條例第3條第1項第9款規定之倉庫業,以其未分配盈餘擴建倉庫,核屬獎勵投資條例第12條所稱擴充供該事業提供勞務之設備,其股東因公司增資擴充上項設備而取得之新發行記名股票,應可適用同條規定之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