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
網站導覽
使用手冊
回首頁
English
請輸入關鍵字
整合查詢
最新訊息
法規體系
法規檢索
草案預告
相關網站
網站導覽
使用手冊
回首頁
English
請輸入關鍵字
整合查詢
:::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友善列印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交貨日期得以實售日期認定
公發布日:
民國 75 年 05 月 04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7524025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法規功能按鈕區
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生產事業向代理商或貿易商採購機器設備者,其適用「民營生產事業購置機器設備適用投資抵減辦法」有關交貨日期之認定,可兼顧實際交易情況,得以貿易商或代理商實際售予生產事業之日期認定之;惟其訂購日期,仍應以該貿易商或代理商申請輸入該批機器設備之輸入許可證申請日期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