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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採購機器設備其抵減率為購置成本之10%
公發布日: 民國 71 年 06 月 23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34697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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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事業向國外廠商採購機器設備,該項機器設備之安裝試車,不論係由國外事業或國內事業提供,依照生產事業購置機器設備適用投資抵減辦法第3條規定,其抵減率為購置成本之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