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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計算錯誤短繳者免罰
公發布日: 民國 71 年 12 月 30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39186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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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因納稅限額比例計算錯誤或委託其他營利事業加工製造產品未依規定計算免稅所得,致短繳應納稅額,經核定補稅者,免依所得稅法第110條規定辦理,並可免予加徵滯納金及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