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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製訂生產事業選定加速折舊固定資產清單格式
公發布日:
民國 61 年 04 月 04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32746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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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一、查符合獎勵類目及標準之生產事業依照新獎勵投資條例第六條規定選定加速折舊獎勵者,依同條例施行細則第11條第1項之規定,應依限檢齊有關證明文件向本部申請之。為配合實際需要,上項應檢具證明文件中之生產設備清單一項,茲參照所得稅法有關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之規定,制訂上項生產設備清單格式一種專供申請加速折舊之生產事業使用,敬請轉行有關機關依式印製以備申請者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