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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興建預售屋之用地因公司合併移轉不適用記存規定
公發布日: 民國 85 年 04 月 08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850158118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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ÍÍ建設公司經經濟部專案核准與○○建設公司合併經營,其原有供興建預售屋之用地隨同一併移轉時,不得適用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第13條第1項第2款規定准予記存應納之土地增值稅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