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4.07.22 20:10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廠房及員工宿舍用地因公司合併隨同移轉增值稅准予記存
公發布日: 民國 66 年 03 月 15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31755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法規功能按鈕區
ÍÍ針織公司與○○針織公司經經濟部專案核准合併經營,其直接供廠房使用之土地及員工宿舍用地,如一併隨同移轉時,可適用獎勵投資條例第33條(編者註:現行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第15條)規定,對其移轉時應繳納之土地增值稅予以記存。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