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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廠房及員工宿舍用地因公司合併隨同移轉增值稅准予記存
公發布日: 民國 66 年 03 月 15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31755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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ÍÍ針織公司與○○針織公司經經濟部專案核准合併經營,其直接供廠房使用之土地及員工宿舍用地,如一併隨同移轉時,可適用獎勵投資條例第33條(編者註:現行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第15條)規定,對其移轉時應繳納之土地增值稅予以記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