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Toggle navigation
Toggle navigation
:::
網站導覽
使用手冊
回首頁
English
請輸入關鍵字
整合查詢
請輸入關鍵字
整合查詢
最新訊息
法規體系
法規檢索
草案預告
相關網站
網站導覽
使用手冊
回首頁
English
資料開放(Open Data)
:::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友善列印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廢
營利事業基本稅額之徵收率為10%
公發布日:
民國 95 年 02 月 13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09500039490號函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法規功能按鈕區
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有關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8條規定之營利事業基本稅額之徵收率,業經行政院核定為10%。
(財政部110年11月8日台財稅字第11004624180號令廢止本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