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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經調解委員會調解放棄利息者不課所得稅
公發布日:
民國 75 年 10 月 14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7570654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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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債權人與○○股份有限公司經臺東市調解委員會調解放棄利息請求權成立,並未取得利息,如經查明屬實,准免併計各該債權人之綜合所得課稅,至其因調解而放棄利息請求權,尚難謂債權人有藉無償免除債務,以達成無償移轉財產之目的,應免予核課贈與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