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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經調解委員會調解放棄利息者不課所得稅
公發布日: 民國 75 年 10 月 14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7570654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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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人與○○股份有限公司經臺東市調解委員會調解放棄利息請求權成立,並未取得利息,如經查明屬實,准免併計各該債權人之綜合所得課稅,至其因調解而放棄利息請求權,尚難謂債權人有藉無償免除債務,以達成無償移轉財產之目的,應免予核課贈與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