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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被繼承人遺有三七五租約土地承租權毋須課徵遺產稅
公發布日: 民國 73 年 09 月 13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59466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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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繼承人遺有三七五租約土地承租權者,毋須就該承租權予以課徵遺產稅,俟將來地主終止租約,給予承租人補償時,再行依法課徵其綜合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