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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村里長不具公務人員身分因執行職務死亡無加倍減除免稅額之適用
公發布日: 民國 85 年 03 月 13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850086125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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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長既非定有官等職等之文職人員,又非屬法定機關編制內有給之公職人員,不具備公務人員身分,核非屬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8條第1項所指之軍警公教人員,其因執行職務死亡者,應無前揭法條加倍減除免稅額規定之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