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會計師管理遺產之酬勞金為執行遺囑及管理遺產之費用
公發布日: 民國 63 年 02 月 01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30695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法規功能按鈕區
會計師管理遺產所收取之酬勞金,原則上應為執行遺囑及管理遺產之直接必要費用。該項資料應通報會計師事務所所在地稽徵機關,作為核課會計師綜合所得稅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