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
網站導覽
使用手冊
回首頁
English
請輸入關鍵字
整合查詢
最新訊息
法規體系
法規檢索
草案預告
相關網站
網站導覽
使用手冊
回首頁
English
請輸入關鍵字
整合查詢
:::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友善列印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被繼承人死亡年度之地價稅與房屋稅應按其生存期間之比例扣除
公發布日:
民國 75 年 01 月 11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7520338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法規功能按鈕區
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被繼承人死亡年度所發生之地價稅與房屋稅,應按其生存期間占課稅期間之比例(地價稅之課稅期間為每年1月至12月,房屋稅為每年7月至次年6月)自遺產總額中予以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