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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中瑞互免海運事業所得稅之適用範圍
公發布日: 民國 80 年 09 月 30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800335711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部內各單位/財政部國際財政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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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瑞(典)互免海運事業所得稅議定書規定,雙方政府自79年9月5日起,免徵對方國家船運事業者在本國境內經營國際運輸業務所取得運費收入應納之所得稅,其免稅適用範圍包括自有船舶及租入外輪之運費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