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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中歐互免海運事業所得稅之適用對象
公發布日:
民國 80 年 05 月 13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800101859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部內各單位/財政部國際財政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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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中歐(市)互免海運事業所得稅議定書之互免稅捐對象,係以依法設立於歐市會員國及我國之公司為限,不包括歐市各會員國殖民地之公司在內。又歐市係指歐洲共同體12個會員國,即法國、義大利、西德、比利時、盧森堡、荷蘭、丹麥、愛爾蘭、英國、希臘、西班牙、葡萄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