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中歐互免海運事業所得稅之適用對象
公發布日: 民國 80 年 05 月 13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800101859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部內各單位/財政部國際財政司
法規功能按鈕區
中歐(市)互免海運事業所得稅議定書之互免稅捐對象,係以依法設立於歐市會員國及我國之公司為限,不包括歐市各會員國殖民地之公司在內。又歐市係指歐洲共同體12個會員國,即法國、義大利、西德、比利時、盧森堡、荷蘭、丹麥、愛爾蘭、英國、希臘、西班牙、葡萄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