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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適用郵政儲金計息者其日利率以1年365日為計算基礎
公發布日: 民國 83 年 07 月 29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831603143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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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稅法規定應適用郵政儲金匯業局1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編者註:現為郵政儲金1年期定期儲金固定利率)按日加計利息者,其日利率之計算,自83年7月1日起,應按1年作365日為計算日利率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