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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4.07.12 18:11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本法第17條所規定之扣除額並無以按時申報者始能適用之限制
公發布日: 民國 62 年 11 月 22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38729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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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7條所規定之扣除額,本法及施行細則,均無「以按時申報者為限」之規定。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