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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為交際應酬餽贈他人禮物之進項稅額不得扣抵
公發布日:
民國 75 年 12 月 08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7519062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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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人為交際應酬餽贈他人之禮物,核屬交際應酬用貨物之範圍,其支付進項稅額不得申報扣抵銷項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