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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供員工使用之衛生紙等物品其進項稅額准予扣抵
公發布日: 民國 75 年 10 月 03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7567454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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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人購買放置於營業場所供全體員工使用之衛生紙、香皂、消費用品用具、茶葉等物品,其進項稅額應准予申報扣抵銷項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