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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辦理員工伙食之進項稅額不得扣抵
公發布日: 民國 75 年 10 月 02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7526396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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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人因辦理員工伙食而購買主、副食、水電、瓦斯等之進項稅額,依營業稅法第19條第1項第2款規定,不得扣抵銷項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