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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瓦斯錶押金免計入銷售額
公發布日:
民國 75 年 07 月 29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7524109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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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檢索
瓦斯公司向客戶收取瓦斯計量表之保證金(錶押金),非屬銷售勞務行為,免依營業稅法施行細則第24條規定計算銷售額課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