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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瓦斯錶押金免計入銷售額
公發布日: 民國 75 年 07 月 29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7524109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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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公司向客戶收取瓦斯計量表之保證金(錶押金),非屬銷售勞務行為,免依營業稅法施行細則第24條規定計算銷售額課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