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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外銷原料貨物稅保證票據如予兌收屬補收貨價性質應繳營業稅
公發布日: 民國 75 年 06 月 03 日
發文字號: 台稅二發第7524008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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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將下游合作外銷廠商所提供外銷原料貨物稅保證票據,依約予以兌現繳納無法沖帳之貨物稅或滯納金者,該項兌收之保證票額核屬補收貨價性質,應依營業稅法及統一發票使用辦法規定,開立統一發票,並報繳營業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