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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為促銷產品舉辦抽獎購買之小客車其進項稅額可申報扣抵
公發布日: 民國 90 年 03 月 09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0900451682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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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人為促銷產品,舉辦抽獎活動而購買供贈品使用之小客車,經稽徵機關核定以廣告費認列,其所支付之進項稅額得否申報扣抵銷項稅額乙案,請查明參照本部88/02/25台財稅第881900041號函釋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