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
網站導覽
使用手冊
回首頁
English
請輸入關鍵字
整合查詢
最新訊息
法規體系
法規檢索
草案預告
相關網站
網站導覽
使用手冊
回首頁
English
請輸入關鍵字
整合查詢
:::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友善列印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贈與土地訂有三七五租約者准比照繼承減除三分之一計稅
公發布日:
民國 63 年 01 月 14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30271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法規功能按鈕區
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贈與訂有三七五租約之土地,在贈與當時,其三七五租約尚未終止者,准予比照繼承減除三分之一列入贈與總額課徵贈與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