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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5.01.30 18:19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土地共有人之1死亡他共有人得持分割確定判決代位申報
公發布日: 民國 83 年 02 月 16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831583142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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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共有人中之1人死亡,他共有人得持法院分割該土地之確定判決,依未繼承登記不動產辦理強制執行聯繫要點(編者註:現為「未繼承登記不動產辦理強制執行聯繫辦法」)第17條及第18條規定代位申報其遺產稅。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