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
網站導覽
使用手冊
回首頁
English
請輸入關鍵字
整合查詢
最新訊息
法規體系
法規檢索
草案預告
相關網站
網站導覽
使用手冊
回首頁
English
請輸入關鍵字
整合查詢
:::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友善列印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違反扣繳義務管轄機關之認定
公發布日:
民國 69 年 12 月 26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40461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法規功能按鈕區
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公司支付房屋租金未依規定扣繳案,依本部69年9月1日台財稅第37284號函規定應由該公司登記所在地之主管稽徵機關辦理,而該公司違反扣繳義務時,既仍在○○縣登記,且由該縣稅捐稽徵處逕予營業設籍在案,依前引函釋規定,自應由該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