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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員工出差旅費之進項稅額得申報扣抵
公發布日:
民國 75 年 04 月 30 日
發文字號:
台稅二發第7523980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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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營業人之進項稅額,除本法第19條第1項規定不可扣抵者外,均可扣抵銷項稅額。員工出差旅費可檢具車、船、飛機客票影本與住宿發票扣抵聯申報扣抵銷項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