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4.09.14 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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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以超過遺產稅額之土地抵繳者該土地可就納稅人要求辦理分割
公發布日:
民國 74 年 01 月 12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10399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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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檢索
納稅義務人經申請核准以超過應納遺產稅額之土地抵繳遺產稅款者,如該土地依法可以分割,且納稅人要求就應納稅額與超額部分辦理分割分別歸屬時,可由國有財產局辦理國有財產登記時,同時辦理抵繳稅額持分部分之分割手續。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