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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公共建設土地債券准按面額減除已攤還之本金加計應收利息後抵繳
公發布日: 民國 78 年 11 月 12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780360593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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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義務人申請以臺灣省公共建設土地債券抵繳贈與稅一案,可准予受理;至其價值應以債券面額減除已攤還之本金,加計原持有人實際持有期間尚未取得之利息為準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