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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美國學校進口教學設備及器材依協定免徵營業稅
公發布日: 民國 75 年 08 月 06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7559800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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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美國學校自國外進口教學設備及器材等,應依照本部(72)台財稅第33965號函附「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與美國在台協會關於台北美國學校之協定」第3條第1款協定,免繳關稅及其他稅捐。